金健米业:金健米业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就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是基于公司可持续稳 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次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 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购买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与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旗下子 公司、重庆市四季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