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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金健米业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 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签订租 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自身发展定位和整体发展战略规划的 需求,有助于全方位宣传公司品牌文化,扩大公司的市场号召力,塑 造和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 交易价格以市场行情价格为主导,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 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决策程序上客观、公允、合规,我们同意开展上述关联交易。 2024 年 3 月 28 日 2 (本页无正文,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 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 独立董事签名处; 2024年3月28日 2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