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时持有的 1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维护股 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 会会议的程序和决议内容有效,促使股东大会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重 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 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