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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600133ELHT(600133)2024-07-23 13:05

传真 Fax: 027-85424329 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会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 0101141 号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东湖高新集 团公司")截至 2024年6月 30 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执行了鉴证工 作。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 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以及为我们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 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武汉东湖高新集团公司 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