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东湖高新:东湖高新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ELHTELHT(SH:600133)2023-10-26 11:02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上市公 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作出相关承诺,承诺将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 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独立性 并严格规范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第(四)项规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 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1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将公 司持有的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66%股权转让给关联 方湖北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投投资"),建投投资以现金方式支付 对价(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经对照公司及标的资产实际情况并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论证后,公司董事会审 慎判断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 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