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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ELHTELHT(SH:600133)2023-10-26 11:02

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 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 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 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公司持有的湖 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标的资产")66%股权转让给 关联方湖北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投投资"),建投投资以现 金方式支付对价(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 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3 年 6月 30日,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同致信德")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相关资 产评估报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标的资产的评估机构同致信德符合《证券法》的相 关要求,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上市公司、 交易对方和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外的现实的 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同致信德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