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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东:长春一东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600148CCYD(600148)2024-04-25 08:27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通过。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 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可由董事长提名,委员会 主任在战略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