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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CSSC HoldingsCSSC Holdings(SH:600150)2023-12-21 10:37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 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船舶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后,并由全体独 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