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股份:华升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长龙)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许长龙) 本人作为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2023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忠实、 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关联人以 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出席了公司2023年 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23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许长龙,男,1962年7月生,湖南大学商学院MBA研究 生,注册会计师,现任利达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南分所所长,中博信工程造价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湖南分 公司总经理,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 委员 | 参 | | | 意见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