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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地产: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马佳敏律师、王佩琳律师 出席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己于 2023年 10月 25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年11月9日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会议由公司代理董事长杨祥方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3年11月8日 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