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大龙地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 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存在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