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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科生物:《宁科生物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NSWRCNSWRC(SH:600165)2023-12-29 09:28

二 О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其中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