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上海贝岭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 成的议案》 胡仁昱: 练丽洁: 张 次: 2023 年 8 月 18 日 根据公司 2022 年业绩情况,《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已经达成。议案内容和履行的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 独立董事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