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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地产: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裁的职责,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保障总裁高效、 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制定《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 议,主持公司的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裁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裁通过设置必要的职能机构,聘任管理人员,实施对经营工作的 有效管理,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五条 总裁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向监事会通报情况,执行公司发展的 有关决议。 第六条 总裁向职工代表大会通报工作,听取意见,组织实施职工代表大会 提出应由行政方面处理的提案。 第七条 本细则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差异,应依据更为严 格的标准执行。如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标准严于本规定及公司及 其他相应文件的规定,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