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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地产: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部门规范性文件及《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的一致行动 人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 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司法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