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卧龙地产: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完善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 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 工作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证 券监管部门和本工作规程及公司其他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切实履行相应 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应当于年度审计工作开始前,与 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 安排。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的职 责须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意 见; (二)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包括重大会计差错调 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