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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地产: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 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可以无须向上交所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 判断,并接受上交所对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本指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 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 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指引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