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4〕0090 号 关于对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 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卧龙地产,A 股证 券代码:600173; 王希全,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娄燕儿,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兼总裁; 赵 钢,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王海龙,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卧龙资源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相 关 人 员 采 取 出 具 警 示 函 措 施 的 决 定 》 ([2023]233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卧 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 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按规定确认收入 根据《警示函》认定,公司 2021 年度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 提不充分。 相关公告显示,公司对投资君海网络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 值测试过程进行自查,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 2021 年度长期股权投资 减值准备,对 2021 至 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