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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动力: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豁免版)
DAAEDAAE(SH:600178)2023-09-12 08:56

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7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安动力"、"公司"、"发行人")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 行人律师"、"中伦文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申报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中兴华")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 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落实和书面说明,并对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文件有关内容进行了必要的修改、补充说明或更新,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用释义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