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股: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作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 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 经营情况并结合 2023 年上半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是公 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且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邵立新 刘清亮 刘巍 因此,我们同意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