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股: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作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真审阅了本次拟提交给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的议案》后,发表如下事 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是结合公司2023年上半年 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建立在平等、互利 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可意见之签字页) 邵立新 刘清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