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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600179Antong Holdings(600179)2024-03-27 11:26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 通过的决议等必须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工作 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