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瑞茂通董事会议事规则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 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 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 决策。 第四条 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日 常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对全体股东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章 董事的资格及任职 第六条 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