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瑞茂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独立董事有效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治理中的作用, 维护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3 年 12 月)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独立董事履职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一名代表主持。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有过半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