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佳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2024 年修订)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提高子 公司经营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股份, 或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或通过协议或其 他安排等方式能被公司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管理、 指导、监督等工作,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战略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 效的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认真严谨地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 第五条 子公司如有控股其他公司的,则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 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接受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子公司人事管理 第六条 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根据管理需要也可设立监事会。 公司通过子公司的董事会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