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佳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一)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本制度的实施情 况进行监督。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 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三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 密管理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