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佳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提高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含董事会秘书, 以下统称经理)。 第二章 经理的职责和义务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并行使如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 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副总经理在总经理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对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1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