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铝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南山铝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分拆所属子公司南山铝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AN175-1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 (Tel) :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 (Fax) : 010-66090016 釋 义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AN175-1号 致: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作为南山铝业本次分拆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分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南山铝 业本次分拆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查阅了本所认为 必须查阅的文件,包括南山铝业提供的有关记录、资料、证明;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