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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铝业: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HYLANDS LAW FIRM 100020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 12层 12F, Fortune Financial Center, No.5,Dongsanhuan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China Tel: +8610 6502.8888 Fax: +8610 6502.8866 6502.8877 http://www.hylandslaw.com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2022 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