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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铝业: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修订)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如无特别说明均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 称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 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 事会备案。 1 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