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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钢股份: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
LING STEELLING STEEL(SH:600231)2023-12-20 09:38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工作 细则 (2023年12月20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 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 会务准备等工作。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 1 / 11 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 多数。 审计委员会委员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全部委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 工作职责的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