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圆通速递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 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地区) 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圆通速递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 1 1. 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