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YTOYTO(SH:600233)2024-06-13 13:10

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的法律意见书 致: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受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圆通速递或公司)委托,作为其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 称法律法规)和《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圆 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就公司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以下简称本次 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以下简称本次行权) 及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注销)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金杜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