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特纸:民丰特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管 理工作,加强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结合《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也是信息披露的责任 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 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 第六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 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根据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的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