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瑞医药:恒瑞医药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 审小组组长。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 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 境、社会及管治(ESG)能力及可持续发展绩效,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制订公司发展战略计划,监督、检查年 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提议、评估公司 ESG 战略、 愿景与目标并监察 ESG 政策实施情况。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