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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建设:浦东建设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要求,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马 德荣、宋航、王蕾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马德荣、宋航、王蕾及前述独立董事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 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独立董事不存 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 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上海浦东建设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