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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酵母: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
ANGEL YEASTANGEL YEAST(SH:600298)2024-03-18 13:08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 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 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