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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酵母: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ANGEL YEASTANGEL YEAST(SH:600298)2024-03-18 13:08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 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基于此,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要求对公司 2023年度任 职的 6 名独立董事蒋春黔、刘信光、孙燕萍、涂娟、莫德 曼、程池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安琪酵母股 2024 经核查独立董事蒋春黔、刘信光、孙燕萍、涂娟、莫 德曼、程池的履职情况以及查阅本人签署的《2023 年度独 立性自查报告》,上述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 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安琪酵母般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