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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酵母: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ANGEL YEASTANGEL YEAST(SH:600298)2024-03-18 13:08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 独立董事六名。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 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 解除其职务。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 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 以撤换。 第三章 董事会 第七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股东大会的常设 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八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研究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 投资计划,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并对战略规划开展 定期评估,必要时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