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2023年8月24日修订)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规范企业对外捐赠行为,维护国有 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加强 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资发〔2013〕70 号)等相关规定,结 合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能源股份") 及所属各级控股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 对外捐赠是指企业自愿无偿将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 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四条 对外捐赠的目的是为了践行广西能源股份"发展企业,造福社会, 回报股东,惠泽员工"的企业使命,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开展,彰显勇于承担社 会责任的良好企业形象。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范围和原则 第五条 对外捐赠的范围。捐赠包括公益性捐赠、救济性捐赠和其他捐赠。 (一)公益性捐赠。指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体育事业和环境保 护、节能减排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 (二)救济性捐赠。指对遭受自然灾害地区、定点扶贫地区、定点援助地区 以及慈善协会、红十字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