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能源"、"公司"、"上市公司")拟 通过现金出售的方式,向广西广投产业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 方")出售所持有的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盛石化")2%股 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持有永盛石化 49% 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 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 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 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服从其规定。交易标 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一创 投行")作为广西能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