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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重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GDEPGDEP(SH:600310)2023-09-04 10:41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本次重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现金出售的方式,向广 西广投产业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出售所持有的广西永 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盛石化")2%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永盛石化 49%股权。 公司聘请了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京民信") 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中京民信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 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对标的公司永盛石化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 出具了京信评报字(2023)第 115 号《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本次交易的前提下,分别对评估机构的独立 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