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有关问题的回复 中证天通(2024)证审字 21110003 号-3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五月 N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安徽新力令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有关问题的回复 中证天通(2024) 证审字 21110003 号-3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由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金融")转来的《关于安徽新 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 【2024】第 0386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收悉,我们对贵部要求审计机构核 查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年报显示,2023年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会额 17.15 亿元,均为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 0.58 亿元,计提比例为 3.38%。其中,一年内 到期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 10.00亿元,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