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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发股份: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名。监事长 不能履行职权时,由监事长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局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的财务; (三)对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 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 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 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局不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 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列席董事局会议; (八)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