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华夏幸福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维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 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同时本着有利于公司持续规范发展,不损害 公司利益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