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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CFLDCFLD(SH:600340)2024-01-25 10:47

根据《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市公司""华夏幸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华夏幸福(固安)信息咨询服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信息咨询")作为委托人和初始受益人,以固安信息 咨询持有的誉诺金(固安)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诺金")价值 100 万元的 100%股权,及固安信息咨询持有的对誉诺金及其下属 11 家标的项目 公司合计 255.84 亿元的债权设立自益型财产权信托计划《建信信托-彩凤 1 号财 产权信托计划》,并拟以该信托计划受益权份额抵偿"兑抵接"类金融债权人合 计不超过 240.01 亿元金融债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固安信息咨询持有的誉诺金 100%股权及誉诺金通过 资产归集取得的 11 家上市公司子公司 100%股权(11 家子公司分别为怀来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