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的说明
上述第三方机构均为本次重组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 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 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聘请行为外, 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者个人的行 为。 特此说明。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的说明 根据《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市公司""华夏幸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华夏幸福(固安)信息咨询服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信息咨询")作为委托人和初始受益人,以固安信息咨询持 有的誉诺金(固安)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诺金")价值 100 万元 的 100%股权,及固安信息咨询持有的对誉诺金及其下属 11 家标的项目公司合计 255.84 亿元的债权设立自益型财产权信托计划《建信信托-彩凤 1 号财产权信托 计划》,并拟以该信托计划受益权份额抵偿"兑抵接"类金融债权人合计不超过 240.01 亿元金融债务(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2、上市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