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 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 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 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 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根据《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华夏幸福"或"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华夏幸福(固安)信 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信息咨询")作为委托人和初始受益人, 以固安信息咨询持有的誉诺金(固安)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 诺金")价值为100万元的100%股权以及固安信息咨询持有的对誉诺金及其下属 11家标的项目公司合计255.84亿元的债权设立自益型财产权信托计划即"建信 信托-彩凤1号财产权信托计划"(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