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66 号 关于对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航天动 力,A 股证券代码:600343; 郭新峰,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朱 奇,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 经理; -1- ──────────────────────── 周利民,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谭永华,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韩卫钊,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 任随安,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金 群,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航天动力为迅速扭转业绩下滑趋势,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达到股东考核要求,经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后于 2016 年以贸易方 式参与隋田力专网通信业务。2016 年至 2020 年,航天动力及其 子公司陕西航天动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节能)开 展的智能数据模块业务属于专网通信贸易业务,该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