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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剑文)
SDHSSDHS(SH:600350)2024-04-18 11:21

(独立董事 刘剑文) 本人作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 度于公司任职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认真、 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出席年度内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 及时对公司的发展及经营发表专项说明,提出建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努力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情况 刘剑文,男,64 岁,法学博士后。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经济法专业博 士生导师、辽宁大学特聘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016 年 12 月至本报告期末,兼任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 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 ...